2024年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递补名单公示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拟递补人员,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3日。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反映公示对象问题,反映须实事求是。公示联系科室为综合协调科,电话为0577-89500507。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拟递补下列人员为相关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3日(共五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综合协调科,0577-89500507。

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24年4月16日

标签: 瓯海区 公示 精神文明 2024 反映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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