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环湖医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天津市环湖医院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4月17日至25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名单、受理部门联系方式等。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情况保密。详情见附件名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4月17日-4月2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津市环湖医院医院人事科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300350)

电话:022-59065626

联系人:阎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环湖医院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环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xls

标签: 公示 天津市 2024 环湖 受理 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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