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请务必于当天早上7:00前到达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肥城市人民政府五号楼(市委老干部局楼)集合。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发放。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面试通知书同版彩色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衣裙、连体衣、连裤袜。
5、怀孕的考生和月经期间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导医和体检医生。怀孕考生,需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
6、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本次体检费每人35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现金或微信缴纳均可)。
9、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8-3228533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6日
标签: 体检 集合地点 考生 肥城市 规定 复检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