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综合类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第二批体检公告

湘潭市已完成首批高层次人才体检。第二批体检将于4月19日上午7:30在指定地点集合。体检对象需凭准考证、身份证和照片按时参加,注意休息、空腹。体检项目遵循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有疑问或不合格项目可当日或7日内申请复检。体检过程中违规或隐瞒实情者将受到相应处理。具体体检对象名单和须知已随公告发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综合类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体检公告 》,已有37人完成第一批体检。现将第二批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集合时间为早上7:3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一办公楼大厅(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

三、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本次体检不收取体检费用,请考生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人:刘剑,联系电话:18975293060、0731-58626298。

附件:1.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综合类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综合类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 体检对象须知.doc



标签: #体检 #复检 #湘潭市 #考生 #附件 #2024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