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果市旧城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贫监测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镇乡村振兴村级防贫监测员。主要职责:管理好、使用好防贫监测信息系统大数据,对各个行政村(社区)的脱贫人口开展监测,重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进行动态监测,跟踪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分层分类实施帮扶措施和救助政策,实行动态清零等工作。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高中或中职院校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户籍为平果市或常住平果市人员。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机关单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3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填报《平果市旧城镇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旧城镇人民政府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应聘者持本人简历、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旧城镇乡村振兴工作站面试。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与平果市旧城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合同,采取“ 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按2300元/月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华昌(旧城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联系电话:0776-3082315
电子邮箱:pgjcz3082025@163.com
通讯地址:平果市旧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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