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近期启动法学系系主任选聘工作,拟选聘1名系主任。选聘条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等。产生方式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者可填写自荐表,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17时。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系、科室: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启动法学系系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法学系主任1名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
2.业务能力较强,讲大局讲奉献,有从事管理工作的意愿;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4.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工作流程
1.下发通知,宣传发动;
2.开展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3.学院党委会议酝酿确定人选,适时公布。
四、报名方式
系主任的产生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请填写《自荐表》,发送电子邮件至:liuxuan1903@zjnu.cn,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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