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选聘法学系系主任的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近期启动法学系系主任选聘工作,拟选聘1名系主任。选聘条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等。产生方式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者可填写自荐表,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17时。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系、科室: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启动法学系系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法学系主任1名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

2.业务能力较强,讲大局讲奉献,有从事管理工作的意愿;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4.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工作流程

1.下发通知,宣传发动;

2.开展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3.学院党委会议酝酿确定人选,适时公布。

四、报名方式

系主任的产生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请填写《自荐表》,发送电子邮件至:liuxuan1903@zjnu.cn,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7时。

标签: 系主任 自荐 2024 选聘 党委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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