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佳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完成聊城市东昌府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按照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需要,本次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4名。
二、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并制作排查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化解,做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熟练运用“东昌府矛盾调解平台”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依法、依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及时将案件录入山东“智慧民调”系统。
3、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
5、主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行政机关报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6、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7、认真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电脑;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原则上应在65 周岁以下;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工作经验丰富,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4、区矛调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大专(含继续教育)以上学历,镇(街)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职和退休的国家公职人员不列入聘任范围;
8、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薪资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薪资待遇由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组成,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500元,完成基本工作量每成功调处一起案件补贴100元。完不成工作量,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每少一件减少100元。
(基本工作量是指:每月每人成功调解三起案件,成功调解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当月制作完整卷宗)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公告及岗位招聘信息在”社工聊城“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初审
1、报名者可通过邮箱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地址:聊城市长江路111号华建壹街区11号办公楼
邮箱报名地址:13012685666@126.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人民调解员招考+姓名”。咨询电话:18563557928
3、初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并提交《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3)无违法犯罪证明4、聊城佳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由笔试(闭卷,满分100)和面试(满分100)方式进行。笔试:选择题+简答题。面试: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由聊城佳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成绩当场公布。总分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
(四)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聊城佳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订。
岗位咨询电话:18563557928李海清
标签: 调解员 人民调解 专职 招聘 调解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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