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业绩成果等电子版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审查,现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考核安排: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4月19日(星期五)上午8点半开始,下午2点半开始,详见附件。
(二)考核地点
河北中医药大学杏苑校区(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综合教学楼206教室。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试讲以及评委提问三个环节。
1.自我介绍。要求应聘者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以及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及研究领域的发展前景、来校后的科研努力方向和目标设想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可使用PPT课件辅助,请注意自我介绍及PPT内容不能出现应聘者的姓名。
2.专业试讲。试讲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自行确定,采取板书授课形式(不使用课件),时间10分钟。
3.评委提问。评委结合应聘者介绍及专业试讲情况提出问题。
(四)考生须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初始学历到最终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拿到博士学位证件的需携带学位授予单位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写明2024年7月前可以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并加盖红章)。
三、其他说明
(一)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申诉期截止到2024年4月17日下午17:00。
(二)2024年4月6日24时以后报名的应聘人员将进入下一年度资格审查及考核。
(三)应聘人员请务必于开考前1个小时(上午7点半、下午1点半)到达考场(综合教学楼206室),提交资格复审相关证件,并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不能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只报告本人抽签序号,不得显示或介绍本人姓名及导师姓名,否则视为作弊。
(五)参加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一律关闭手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考生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带来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七)如违反考试要求,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申诉电话:0311-89926062
联系人:唐老师
友情提示:
综合教学楼206教室位置:进杏苑校区大门,直行,大阶梯处右转,直行,交叉口左转,右侧砖红色楼。
杏苑校区位置: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东亚大厦对面。
附件:河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考核安排
人事处
2024年4月15日
标签: 资格 考核 应聘 试讲 点半 2024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