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公开招聘1名宏观金融研究室的工作人员。申请者需为35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具有金融学等领域的研究或工作经验,博士学位,并在权威期刊发表过代表性成果。招聘流程包括资格审查、考试、论文评价、适岗考察、学术水平评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合格者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有意者可于4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或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简称“金融所”)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金融改革和发展中重要的理论和政策问题;突出研究金融领域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直接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服务。因研究工作需要,2024年金融所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招聘宏观金融研究室专业技术岗1人。

(一)招聘岗位

详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人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中共党员。有健康积极的人生观,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了解中国实际,具有金融学等领域学习、研究或工作经历。

4.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需有2年以上相关政策研究工作经历。

6.英语熟练,能够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7.熟悉经济学实证方法,掌握至少一种统计软件或编程语言(R、Python、Stata等,种类不限)。

8.近5年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北大核心期刊或同等水平以上期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博导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代表性成果(可含专著或智库成果)。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将近期发表的代表作2篇、个人简历(包括1000字左右个人自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学习阶段成绩单(含主修科目、成绩、所学教材等)、所获奖励等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金融所,(所寄应聘资料恕不奉还,谢绝来访)。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收,邮编:100010(请在邮寄信件左上角注明“应聘”字样);

E-mail:jrs@drc.gov.cn(请按“姓名+最终学校学历专业”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28日

(二)资格审核

金融所成立招聘审核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人数最低要求的,经招聘审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组织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统一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论文评价,均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论文成绩占20%。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开展金融政策研究必备的知识储备和研究水平。考试形式及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设定60分为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前十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职责必备的政治、业务基本素质和沟通能力等。时间15分钟。

3.论文评价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代表作进行专家评价,重点考察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

(四)适岗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2周的适岗考察,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考察内容包括:研究能力、外语能力。

(五)学术水平评议

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招聘工作要求,对意向人选进行学术水平评议。学术水平评议采用论文评阅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意向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性、理论基础、研究能力。通过学术水平评议的人选,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及人岗相适等因素,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如人选均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者,由金融研究所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相应待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doc

附件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标签: 招聘 金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岗位 考察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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