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取消办事事项“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政府文件,自4月15日起取消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事项。此前依据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发布的文件办理的居住证失效。如需办理居住证,请联系当地公安户政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了咨询电话0591-83568375。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闽政〔2024〕4号),因依据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1〕252号)宣布失效,现就取消办事事项“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办事事项“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不再办理“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如需办理居住证请联系当地公安户政部门。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我中心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591-83568375。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标签: #居住证 #省外 #高层次 #人才 #办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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