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关于拟发放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村头镇2024.1-3、大溪边乡2023.9-11、林山乡2023.8-12、苏庄镇2023.10-12、杨林镇2023.9-12)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开化县对在辖区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困难人员且按时发放劳动报酬的行政村给予岗位补贴。经审核,拟对公示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发放每人每月360元的岗位补贴。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如有异议,可联系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3号)、《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开人社〔2018〕70号)和《关于印发<开化县创业就业补贴申领实施办法>的通知》(开人社〔2019〕8号)文件精神,对按规定在辖区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期发放劳动报酬的行政村予以每人每月360元的岗位补贴。

经我中心审核,拟对下列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发放岗位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信息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6523691。

开化县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拟发放名单.xlsx

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5日

标签: #开化县 #公益性 #岗位补贴 #2024 #公示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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