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社会化管理工作。(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四)同时具备下列1.2.3条件,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六)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2024年4月12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6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二楼(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6127427 。 报名材料:
(1)《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提供电子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小一寸证件照2张。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谈,具体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谈资格。根据应聘人员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根据面试面谈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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