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商务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应聘条件包括丽江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失业一年以上等。报名时间为4月12日-5月10日,面试后体检合格者公示录用。待遇为3500元/月,并购买五险,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安置三年。本次招聘监督由丽江市商务局负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丽江市商务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为局机关科室的辅助岗位,男女不限。(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5、连续失业三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文秘专业;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2023年4月12日-5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二)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待遇35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定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一)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按需提交):(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商务局进行复审、监督。本方案未尽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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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 应聘 人员 岗位 公益性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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