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环安居置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方案

天津北环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年薪不低于30万元。应聘者须具备过硬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资历评价、面试、考察和公示。该职位禁入配偶移居国外的、有违纪违法记录的、影响静海镇党政工作的相关人员。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天津北环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所属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拟参照《天津市市管企业聘任制经理层管理暂行办法》《静海区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企业领导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选聘相结合,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首关,突出专业能力,注重专业水平、管理素养、工作业绩,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二、招聘岗位

天津北环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符合职位禁入和特殊岗位任职资格等制度规定。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门类、工学门类;

(二)求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市(地、州、盟)的市管企业、直辖市的区管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

(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五)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3月。

上述职位,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一)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三)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七)与静海镇党委、静海镇人民政府、天津北环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任期三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或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二)薪酬待遇。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职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年收入一般不低于30万元(应发,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拟全权委托北方人才组织实施,按照如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4月12日,招聘公告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及其他相关网站、公众号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6日16:00,考生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bfgkzp2@163.com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个人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

(3)经历业绩报告表(详见公告附件);

(4)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任职文件、离职证明等);

(5)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6)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包括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

(三)资历评价

根据报考人员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择优比选,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一般情况下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专题招聘网站查询资历评价结果。

资历评价工作于5月8日前完成。

(四)面试

面试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合成。按照资历评价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总成绩。资历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考察和背景调查

1.确定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考察工作。考察时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3.背景调查。委托北方人才进行背景调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不配合医院体检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人选实际情况,可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具体通知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

(七)确定聘任人选

根据考察、背景调查情况和体检结果,由静海镇党委提出聘任建议。

(八)公示

在区委组织部、区融媒体和静海镇党委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拟聘任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层次、现任职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22-27599706(工作日时间8:30-17:30)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个 人 承 诺 书.docx《经历业绩报告表》


标签: 聘用 考察 职务 面试 报名 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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