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用刘凤飞同志(妊娠期考生)为新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依照《成都市新都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特需人才公告》,经多轮选拔,刘凤飞拟被聘用为新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4日,若干部群众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来访方式向中共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成都市新都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特需人才公告》规定,经过资格初审、初面、笔试、资格复审、终面、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刘凤飞同志为新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4日。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或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中共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发展中心)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中共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发展中心)纪检监察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金融服务中心8楼

监督电话:028-83016992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特需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标签: 新都区 成都市 2024 公示 人才 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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