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4.完全失地农民;
5.随军家属;
6.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开发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二)岗位名称及人数:科技股公益岗1名、信息股公益岗1名、工业股公益岗1名。
(三)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不提供食宿,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工作内容: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安排。
(五)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六)工作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七)年龄:35周岁以下。
(八)学历:大专及以上。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9日
(二)报名邮箱:btkgxju@163.com
(三)联系电话:83662500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统一发送至科工信局电子邮箱,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2024年4月10日
标签: 聘用 人员 岗位 公益性 就业 招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