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部属师范大学莆田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福建省复合型莆田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部属师范大学莆田市公费师范毕业生;
2.2024年福建省复合型莆田市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莆田第一中学 | 语文教师 | 1 |
物理教师 | 2 | |
生物教师 | 1 | |
莆田第二中学 | 语文教师 | 1 |
物理教师 | 1 | |
历史+地理教师 | 1 | |
政治教师 | 1 | |
地理教师 | 1 | |
心理教师 | 1 | |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 | 语文教师 | 3 |
数学教师 | 1 | |
物理教师 | 1 | |
生物教师 | 2 | |
政治教师 | 1 | |
仙游第一中学 | 数学教师 | 1 |
莆田第九中学 | 音乐教师 | 1 |
莆田中山中学 | 语文教师 | 1 |
莆田第五中学 | 生物教师 | 1 |
历史+地理教师 | 1 | |
合计 | 23 |
三、招聘办法
采用供需双选、直接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本人专业、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类别向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可结合面谈、组织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直接考核,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腾讯会议APP。
(二)择岗
学生按照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公费师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4-2203069。
九、注意事项
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putian.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莆田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2日
标签: 教师 聘用 招聘 莆田市 公费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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