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莱州市发布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通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于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应聘者须亲自到场提交所需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身份证、同意报考证明等,还需缴纳面试费。若现场审查不合格或弃权,将在指定时间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违规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见附件1)

一、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将于4月17日下午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24年4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

(二)地点

莱州金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莱州市文化西街3495号,市交运长途汽车站北门西)。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现场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日下午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除合同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二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2、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填写完整的《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面试考务费70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信。报名时已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信,且工作经历无变化的,无须重复提供。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咨询电话:0535-2210787。

附件1:笔试成绩.xlsx

附件2: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3: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莱州金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标签: 审查 资格 面试 报考 00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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