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双清”工作人员的公告

麒麟苗族乡公开招聘“双清”工作人员,招聘名额为 2 名,要求年龄 35 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报名时间为 4 月 12 日至 19 日,报名地点为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 211 办公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拟聘用人员与乡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 1 个月,工资福利待遇为 1970 元/月(含社保),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招聘人员由乡政府负责考核管理,解释权归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统筹推进全乡户籍人口清理与实有人口清理,进一步推进“双清”工作进展,防范与化解矛盾风险。我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清”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名
二、工作内容
摸清户籍人口情况;摸清实有人口从业人口情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办理制度;服务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安管理。
三、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高中以上学历;
(3)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4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211办公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六、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与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签订《“双清”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被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为197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由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负责考核和管理。
七、本公告由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兴文县麒麟苗族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熊明刚,咨询电话:13989201155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标签: #兴文县 #聘用 #麒麟 #苗族 #人员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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