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莫笑凡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拟转任到遴选机关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来信来电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转任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转任资格。
来信请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邮编:75006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邮编:750066)
举报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951-6669383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51-6669353
附件:2023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第五批)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4月7日
标签: 自治区 公务员 组织部 转任 党委 监委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