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的通知

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政策性加分审核要求已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项目生证明、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证明、退伍军人证明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证明等。逾期未审核或材料不全者将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大庆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政策性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7、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审核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1号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6室。

三、审核要求

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审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或审核材料不全且在审核时限内无法补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1份;

3.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1份;

4.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名册》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1份。

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附件:《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标签: 审核 大庆市 单位 材料 复印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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