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经过调整,新增应聘者心理测试环节,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分为部门初试和院级复试两级,初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各占40%,复试成绩占60%构成。初试按笔试成绩1:1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复试按初试成绩1:3比例确定。综合作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40%与60%组成。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2024年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已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原公告中面试工作作出调整,现公告如下:

1.增加应聘人员心理测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公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心理测试时间、形式和要求,请及时关注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相关通知公告。

2.面试采取部门(初试)和院(复试)两级面试。用人部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按1:10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初试成绩。部门依据初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上报院级面试人选。院级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按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2日

    标签: 面试 成绩 初试 笔试 2024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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