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岱山县山区海岛县机关单位专项招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岱山县公务员招录公告公布了体能测评和面试事项。资格复审将于4月16日举行,需携带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证明,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体能测评按公安部标准执行,合格人员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特定人员需提供额外证明,违规人员或放弃面试者不再递补。如有疑问,可咨询岱山县公务员局。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位入围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考生:

根据《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机关单位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岱山县山区海岛县机关单位专项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面试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

入围岱山县山区海岛县机关单位体能测评或面试的人员请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岱山县委组织部7楼2号会议室(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参加资格复审,并随带以下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贴上近期免冠1寸免冠照,在资格复审时上交工作人员审核。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办提供的证明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要体能测评人员除外),发给《面试通知书》。

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发给《体能测评通知书》。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领),代复审(代领)者除携带者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评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为年龄的计算节点。招录机关将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发给《面试通知书》。

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四、政策咨询电话:

岱山县公务员局:0580-4406651,0580-4481345

附件1: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正反面打印).xls

附件2:委托书(参考格式).doc

附件3: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doc

岱山县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2日

标签: #复审 #测评 #体能 #资格 #面试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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