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安排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已通过初审的博士等人员将于4月24日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考核。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个人简历(6份)和一分钟中文自我介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具备博士后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病理学副高级以上职称者需提供相应证明。咨询电话:022-86428834。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要求,结合招聘工作进程,现发布我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安排。

一、人员范围

通过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考核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已在我院官网(www.tmuec.com)“人才招聘-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安排

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时间:2024年4月24日 13:00。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三楼报告厅(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1号)。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请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一)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佐证材料:

1.取得中国境内学历学位证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学位认证原件;

2.取得境外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有明确要求的,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 要求为“具备博士后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博士后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要求为“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或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提供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要求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正高级职称”、“具备病理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

(四)个人简历一式6份;

(五)每人准备不超过一分钟中文自我介绍。

四、咨询电话

022-86428834 殷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

标签: 原件 复印件 复审 招聘 提供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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