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达川区法院面向社会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较好的计算机能力。招聘流程包括报名、笔试、实践操作、面试、体检和考察。笔试、实践操作、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和40%。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被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职工工会待遇,薪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保障一线办案需要,经研究决定,达川区人民法院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编外聘用制书记员(优先选派到人民法庭工作)

名额:3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

岗位职责:协助法官办案过程中的如庭审记录、档案整理等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辅助工作及协助其他行政事务性工作。

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实践操作、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经学信网查核),不限专业;法律专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15日-2006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打字每分钟应在70字以上且准确率达到90%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所具备的基本形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聘后服从分配;

8.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2024年毕业学生);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本人或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吸毒、赌博、酗酒、色情、纹身或者有其它不良品行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践操作、面试、体检和考察。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法院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需提交:①《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④个人征信报告;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电子版。

2.报名地点: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门卫处)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

4.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5.发放准考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统一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30%,实践操作占30%,面试占4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操作×3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占30%)

重点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相关规章制度、信息化操作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生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的,笔试成绩视为满分。

笔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二)实践操作(占30%)

聘用书记员测试:在规定时间内用打字通软件录入随机抽选的判决书,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不低于70字,准确率不低于90%。满分100分,其中速度和准确率各占50%。

(三)面试(占40%)

1.笔试、实践操作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对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按照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2.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低于70字、准确率低于90%的均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文化素质、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计划,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录取合格线,对达到合格线的,按照总成绩,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体检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招聘方案规定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应在用人单位通知聘用后3日内报到,与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具体岗位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及待遇。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按照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薪酬执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等费用,享受职工工会待遇;按照工作实绩考核,另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聘用人员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调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保管;上级相关部门对聘用制书记员有新管理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群众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发布公告平台公示。

未尽事宜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0818-2190306

邮箱:1416505443@qq.com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x

标签: 达川 达州市 人民法院 聘用 笔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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