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城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宣城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已完成,现确定34名同志为遴选对象。试用期为三个月,自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间,拟任职人员原单位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2023 年度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经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胡汪全等34名同志被确定为市直机关遴选对象,实行试用期工作制度,现就试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遴选对象做好试用工作准备,于2024年1月5日前完成工作交接并到相应遴选单位报到。

2、遴选对象试用期为 3个月,自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

附件:宣城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人员名单

标签: #遴选 #试用期 #市直机关 #公务员 #宣城市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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