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整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于2024年上半年进行农村教师进城选聘工作。本次进城选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面试、考核、选岗、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凡进必考原则。所有申请进入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原则上都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试。
3.岗位设置原则。根据城区学校实际需求设置岗位,按学校岗位设置进行聘用。
4.诚信原则。报考人员需遵守诚信原则,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选聘岗位计划
计划选聘教师159名,具体的选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计划岗位表》(附件2)。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在原任教学校工作积极,表现良好,师德师风良好,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2.选聘范围:截至2024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且在苏仙区农村学校实际任教3年及以上的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3. 2021至2023年已修满学分216分(以学分管理系统分数为准)。
4.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且定期注册合格。
5.苏仙区培养的学前教育(幼儿园)专业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6.近3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合格以下人员;
5.《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流动调配办法(试行)》规定中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情形的人员。
五、选聘工作实施步骤
1.发布选聘公告(2024年4月11日前):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各农村学校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考,负责组织、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选聘工作的各环节。
2.报名及资格初审(2024年4月12日-18日):各教师根据公布的选聘计划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材料提交给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包括:《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或农村学校实际任教满3年的证明、2021至2023年已修满学分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3.初审结果公示(4月23日前):各学校根据选聘条件,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学校负责人在《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表》(附件3)、《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注明公示结果)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4.资格复审(4月24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报名材料报区教育局人事股0309室进行资格复审。上报材料为《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表》一式两份、《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及报名材料。
5.核减或取消岗位(4月25日):本次公开选聘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公布核减或取消选聘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将于2024年4月25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6.面试:报考人员须参加面试和综合考核。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②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5+5模式”,即5分钟阅题室阅题、5分钟面试室答题,满分为100分。
③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④面试组织。面试由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苏仙区人社局指导与监督,苏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⑤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考核。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详见《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计分办法》(附件1)。报考人员所在学校根据计分办法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计分,并对计分项目及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学校负责人在计分项目及结果公示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对上报结果负责。学校将上报结果和加分项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报苏仙区教育局进行复核,如有举报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考核成绩×30%,面试、考核计分均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9.选岗。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报考人员选择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10.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学校实施,考察工作于2024年7月完成。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1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论,经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1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单位及苏仙区教育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苏仙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选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七、特别提示
1.各农村学校认真宣传并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老师报考,严格按照时间及相关要求组织选聘各环节工作,教育局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选岗。
3.面试后,报考人员不得放弃后续环节,否则近三年不得参加苏仙区农村进城选聘考试。对放弃考核、选岗、考察或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4.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或调往苏仙区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咨询电话:0735—2473513;公示网站: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苏仙区教育人事教师工作企业微信群。
附件:1.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计分办法
2.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岗位计划表
3.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表
4.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
考核成绩计分办法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所有计分项目均指报考人在苏仙区编制内并在区内农村学校任教期间取得(区内“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期间可计入在内)。具体办法如下:
(一)农村任教年限(20分)。本项计分20分封顶。参加工作以来,在以下农村中心校及中心幼儿园任教的教师每学年计2分:十一中、十二中、华湘学校、许家洞学校、塘溪学校、桥口学校、良田学校、坳上学校、栖凤渡学校、马头岭学校、白露塘中学、白露塘小学(含所属村小)、柿竹园学校、白露塘幼儿园。在以下农村中心校及中心幼儿园任教的教师每学年计2.5分:廖家湾学校、邓家塘学校、五里牌中学、五里牌小学、太平学校、荷叶坪学校、廖王坪学校、岗脚学校;在以下村小或教学点每学年计3分:街洞、舒源、秧塘、鳌头岭、太坪头、麦田、铺下、塘了坪、洞庭湖、太坪、碧冲、河头、沙江、黄家湾、扶塘、黄草、清泉、联盟、马岭、荷叶塘、板屋、大禾、兰王庙、草田铺、朱家湾、廖王坪、余家、三塘下、太阳坌、枫树下、大丘铺、畔冲、庄门、瓦灶、幸福、龙湾、高家塘、高椅岭、清江、芽江、石河、麻田、和平、塘溪、高坪、雅市、焦冲、走马岭、新丰、水塘、水头、水龙、黄泥坳、田家湾。在以下村小或教学点每学年计3.5分:洞尾、湾门前、柘源、牛形坳、界牌、新塘、联星、董家、洪棠、黄泥滩、瓦窑坪、苏木头、东市、大开湾、百丈、向阳、桥头、大虾尾、两湾洞、南水界、鱼网、大竹山、吴溪、东边岭、菜岭、上洞、钟家、太和、株梓塘、七州、新庄、村头,肖家山、江南、上冲、山背、二渡水、鲁塘岭、自在坪、湾塘、云风、樊家、南楼、香草坪、高冲、海棠、长青、牛坪、青龙首、天堂、正源、思田、罗家、张家冲、人民弟、五马垅、宝安岭、小禾塘。大奎上学校(包括村小)每学年计4分;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够一学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要出具加盖中心校公章并由经办人及中心校校长签字的在村小及教学点任教情况证明,如果出具的证明有虚假,除取消本次选聘资格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教学质量(20分)
近1个年度(2023年上、下期)参加市、区教学质量监测抽测所任教学科平均分达到乡镇学校学科平均分的每学期记6分,平均分每超过1分的另计0.5分,每低于平均分1分扣0.5分,以此类推。相同学科任教多个班级的取平均分,任教多个考试科目的按选择报考科目计分;任教不参加质量抽测的一、二年级各科及幼儿园,每学期计3分。每学期计分10分封顶,此项计分20分封顶。
(三)教学工作量计分(30分)
近1个年度(2023年上、下期)每学期工作量饱满。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按照标准课时量计算,不含早晚自习和课后服务),标准周课时量小学18节,初中13节,其中小学语文、数学权数为1.3,其它为1;初中语文、数学、外语权重为1.2,其它为1。每节分别加(小学)、(初中)分,在幼儿园担任主班的每学期计15分,担任配班的每学期计7.5分。休产假的工作量按其近三年其他学期工作量的平均值,此项每学期最多不超过15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四)教育教学管理人员(15分)。近三年来,①任中层及以上干部(中层岗位职数配备按照苏教发〔2017〕41号文件核定)、学校财务、人事专干每学年计5分;②班主任(经学校认定合格及以上)每学年计5分(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够一学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同时从事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班主任工作者,不可累计计分,15分封顶。
(五)教研成果(10分封顶)。获奖项目必须同时具备获奖证书和获奖通报才能加分;以近3学年取得的有关业绩为准(2021年9月至2024年考核加分前)。
1.教学比武。教学比武指教师个人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有学生参与的现场教学比武、实验教学说课比赛(不含视频课)活动。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2.课题研究。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课题,并有结题证书或结题通报的。国家级一等奖主持人10分、核心成员8分、成员6分(二、三等奖等同于省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主持人8分、核心成员6分、成员4分(二、三等奖等同于市级一、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主持人6分、核心成员4分、成员2分(二、三等奖等同于区级一、二等奖);区级一等奖主持人4分、核心成员3分、成员2分,区级二等奖主持人3分、核心成员2.5分、成员1分,区级三等奖主持人2分、核心成员1.5分、成员0.5分。核心成员限最前面2人。课题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对应上述一、二、三等奖。
(六)援疆、“三区”支教及寄宿制学校加分(5分封顶)。援疆及“三区”支教(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教师在支教学校完成任务且通过考核者,每年计2.5分。未通过考核或支教未满一年者不予加分,援疆及“三区”支教同时也计入农村任教年限。近三学年(2021年9月—2024年7月)寄宿制学校的校级领导、政教主任(列为中层的副主任)、班主任(承担寄宿制班级)每学年计2分。
附件2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岗位计划表
编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岗位 | 选聘单位 | 教师资格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初中语文教师 | 101 | 20 | 苏仙中学7人、苏园中学3人、苏雅中学2人、八中3人、观山学校5人 | 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 |
2 | 初中数学教师 | 102 | 12 | 苏仙中学3人、苏园中学2人、苏雅中学1人、八中1人、观山学校5人 | ||
3 | 初中英语教师 | 103 | 7 | 苏园中学2人、八中2人、观山学校3人 | ||
4 | 初中物理教师 | 104 | 7 | 湘南中学1人、苏仙中学2人、苏园中学2人、八中2人 | ||
5 | 初中化学教师 | 105 | 1 | 苏园中学1人 | ||
6 | 初中生物教师 | 106 | 2 | 苏仙中学1人、苏园中学1人 | ||
7 | 初中音乐教师 | 107 | 1 | 湘南中学1人 | ||
8 | 初中体育教师 | 108 | 7 | 湘南中学1人、苏园中学1人、苏仙中学1人、八中2人、观山学校2人 | ||
9 | 初中美术教师 | 109 | 1 | 观山学校1人 | ||
10 | 初中信息教师 | 110 | 2 | 苏园中学1人、苏雅中学1人 | ||
11 | 初中历史教师 | 111 | 4 | 湘南中学1人、苏园中学2人、八中1人 | ||
12 | 初中地理教师 | 112 | 6 | 苏园中学3人、观山学校3人 | ||
13 | 初中政治教师 | 113 | 2 | 八中1人、观山学校1人 | ||
14 | 小学语文教师 | 201 | 29 | 苏园中学6人、观山学校5人、六十七完小5人、郴县路小学2人、卜里坪小学1人、湘南小学5人、王仙小学4人、桔井小学1人 |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
15 | 小学数学教师 | 202 | 22 | 观山学校2人、六十七完小5人、一完小2人、竹园小学1人、白鹿小学2人、卜里坪小学1人、湘南小学4人、王仙小学4人、桔井小学1人 | ||
16 | 小学英语教师 | 203 | 3 | 苏雅中学1人、竹园小学1人、湘南小学1人 | ||
17 | 小学音乐教师 | 204 | 3 | 苏园中学1人、观山学校1人、一完小1人 | 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
18 | 小学体育教师 | 205 | 3 | 一完小1人、五完小1人、卜里坪小学1人 | ||
19 | 小学美术教师 | 206 | 2 | 一完小1人、五完小1人 | ||
20 | 小学科学教师 | 207 | 10 | 苏园中学4人、苏雅中学1人、观山学校1人、一完小2人、五完小1人、竹园小学1人 | ||
21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208 | 5 | 苏雅中学1人、观山学校1人、郴县路小学2人、卜里坪小学1人 | ||
22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 | 209 | 2 | 苏雅中学1人、一完小1人 | ||
23 | 幼儿园教师 | 301 | 8 | 机关幼儿园2人、第五幼儿园6人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
合计 | 159 |
备注:小学教师资格为全科或未注明的限报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1996年教师资格证无科目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过渡表;苏仙区培养的学前教育、幼儿园专业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仅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附件3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粘 贴 一寸照片 | ||||||||||||
参加工作时间 | 苏仙区内教龄 | 年 | 政治 面貌 | ||||||||||||
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培养层次 | 第一学历及专业 | ||||||||||||||
最高学历及专业 | 教师资格证学段及学科 | ||||||||||||||
现工作单位 | 报考岗位及代码 | ||||||||||||||
进入教育系统方式 | □公开招聘 □公费定向培养 □其他 | ||||||||||||||
已修学分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近一年任教、近三学年班主任及中层以上工作情况(若不是一年填写具体任职起止时间与职务) | |||||||||||||||
2021年9月-2022年8月 | |||||||||||||||
2022年9月-2023年8月 | |||||||||||||||
2023年9月-2024年8月 | |||||||||||||||
工作简历 (需明确到教学点) | |||||||||||||||
个人承诺 | 学校审核意见 | 教育局审核意见 | |||||||||||||
承诺:本人符合选聘考试报名条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果被选聘到城区学校任教,同意根据学校实际岗位(职称)需求,按学校制度进行聘用,不向学校和组织提特殊解决职称岗位问题的要求。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
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制
附件4
2024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学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苏仙区内教龄 (年) | 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层次 | 学历 | 教师资格证学段及学科 | 学分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标签: 选聘 苏仙区 学校 教师 岗位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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