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招聘公告

湘潭锦湘投资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一名员工,负责门面招商、租金收缴等工作。应聘者需满足身体健康、爱岗敬业、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等条件。招聘流程包括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餐补600元,正式录用后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求,经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同意,社有企业湘潭市锦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湘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一名,具体从事公司门面招商、租金及水电费收缴、安全检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聘用条件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沟通能力强。

二、招聘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求职申请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个人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应聘者在锦湘公司(岳塘区板塘铺星月大厦)报名,由锦湘公司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7日下午五点。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73267539

三、招聘流程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供销合作总社相关科室派员和公司班子成员组成招聘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拟定初选人员,并对初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确定录用人员,按市供销总社相关规定办理入职备案。

四、聘用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月工资3000元+餐补600元。试用期满胜任工作岗位,公司决定正式聘用的,公司与被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薪酬待遇和“五险一金”按《湘潭市锦湘投资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求职申请表.docx

湘潭市锦湘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标签: 锦湘 应聘者 湘潭市 试用期 聘用 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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