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入围海口市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海南省2024年公务员资格复审启动,将于4月9日至17日进行。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符合面试人选比例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的考生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4月9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号楼1楼1039室),联系电话:0898-68710523;

(二)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5号楼4楼4021室),联系电话:0898-68626597、68623697;

(三)海口市商务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8号南楼1楼1036室),联系电话:0898-68721039;

(四)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北楼5楼5010室),联系电话0898-68707015;

(五)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北楼1楼1021室),联系电话:0898-66773707;

(六)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南楼4楼4058C室),联系电话:0898-68724554;

(七)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南楼5楼5041室),联系电话:0898-68720369;

(八)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南楼2楼2054室),联系电话:0898-68724457;

(九)海口市审计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5号楼3楼3030室),联系电话:0898-68723021;

(十)海口市统计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5号楼2楼2034室),联系电话:0898-68721950;

(十一)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59号港航大厦15楼1503室),联系电话:0898-68606031;

(十二)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综保区金盘片区服务中心和坤大厦510室),联系电话:0898-66814885;

(十三)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市秀英区狮子岭工业园火炬路6号5楼506室),联系电话:0898-65580805;

(十四)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组织部(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秀英区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5楼508室),联系电话:0898-68668639;

(十五)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组织部(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7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6楼604室),联系电话:0898-66510214;

(十六)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组织部(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琼山区政府办公大楼7楼731室),联系电话:0898-65883106;

(十七)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组织部(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办公楼10楼1011室),联系电话:0898-65322972。

四、资格复审内容

根据《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提供以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和照片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四)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

(五)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六)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八)定向生和委培生的报考人员,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九)职位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根据《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第19-22条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十)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于海南省、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十一)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十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后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体检、考察、录用等相关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9日

标签: 海口市 0898 秀英区 资格 联系电话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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