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检察院根据招聘公告,经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耿月为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1日至15日,有异议可联系林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情况。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2年度大庆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我院需递补一人补充聘用制书记员缺额。经考察、体检等程序,耿月同志符合招聘条件,确定为林甸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4月11日至4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请向林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0459-3312772 0459-3322062。
林甸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11日
标签: 林甸县 聘用制 书记员 人民检察院 公示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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