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警务辅助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招聘留置看护辅警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身高168cm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或有从事文字编辑、新闻、宣传、新媒体等工作经验的人员。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远人社[2018]72号)和《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非在编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远人社[2021]43号)执行。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
2.报名地点:远安县中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60号)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远安县公安局组织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含如下内容:
1.对完成报名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面试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
3.面试成绩占60%。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及达标标准: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三个项目。标准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成绩占40%。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递补。
2.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六)考察
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相关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等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1.考察合格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招聘人员由远安县公安局依据工作需要和报考的职位进行分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0717-3824555 贾会普
远安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0日
标签: 招聘 远安县 报名 聘用 考察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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