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面试及体检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面试安排发布。面试名单已公布,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9日。面试于4月20日举行,考生须持相关证件参加。面试合格后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为4月21日。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必要材料。有意隐瞒疾病或作弊者将被取消资格。本公告发布后随意放弃后续环节的考生将进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库。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面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4年度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工作简章》规定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曾德贤等750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12:00,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并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需上交的原件(已提交有效原件的不需要再次提供)

(1)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不完整的,须补充完整,并亲笔签名);

(2)诚信承诺书(需亲笔签名);

(3)在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开具证明有困难的,可以提交迟交申请);

(4)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后四位)。

2.现场核对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也可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硕士学历学位报考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客观原因暂未申领证书的,须提供司法部官网成绩证明)。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8:30开始。

面试地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见附件2)。

3.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0日7:20到达考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南正门)核验身份,7:30左右到各候考室签到,7:50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8:00后不能再进入候考室,凡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报考职位一、职位二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自愿参加体检原则,确定体检人选;报考职位三、职位四、职位五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不超过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专业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及各单项成绩均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情形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上述规则依次递补,跨年的,不再递补。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

集中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四)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人选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自理(约500元),可通过手机扫码、刷卡、现金方式支付。

4.体检期间原则上不得携带首饰、提包、背包等个人物品。

5.考生如做过手术的,需提供出院小结;做过切除手术的,需提供病理报告;患过慢性疾病的,需提供治疗痊愈病历。上述材料须在体检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的,将被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0771-5788799、578880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

助理面试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3.考生体检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面试名单.pdf

附件2:考生面试须知.docx

附件3:考生体检须知.docx

标签: 面试 体检 考生 2024 录用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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