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位工作人员并派遣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派出所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和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曾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6.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6年1月1日前,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会熟练操作电脑,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
7.招聘人数:1人。招录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招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报名人数履行招录程序,相关情况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上(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cyfww/jiuye_index.shtml)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从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316办公室(邗江中路119号)
3.联系人:毛女士
4.联系电话:0514—87954709
三、报名方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进行。报名者需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党员证、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3.报名者须对所提供的应聘材料承诺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面试
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报名人数履行招录程序,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照个人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年度工作中有队员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或主动辞职的亦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次实行替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聘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不低于228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金);试用合格者,与扬州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派遣队员需服从朴席派出所统一管理,由朴席派出所负责对人员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自谋职业。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4-80979890
九、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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