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澜沧县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成果,面向社会招聘2名文职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失业人员优先,具有语言、协调沟通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26日,地点为县委宣传部或文明办。资格初审后进行面试,合格者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薪酬待遇包括试用期工资、带薪休假及五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澜沧县省级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澜沧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文职工作人员2名,工作内容主要是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面谈,“五险”按规定执行。

2.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失业一年以上城镇登记人员,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文秘、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及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执行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四)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委办公楼二楼)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面试

澜沧县委文明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县委文明办另行电话通知。

(三)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正式录用后,由澜沧县委宣传部按相关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澜沧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879-7233818。

 

中共澜沧县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0日

标签: 县委 报名 澜沧 宣传部 招聘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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