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办公辅助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求拥护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保山市户籍,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计算机专业,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报名时间至4月26日,报名地点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采用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录用。工资待遇为37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不超过3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名办公辅助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保山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五)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1.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4.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7.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网络维护、微信微博运维等技能。

注:1.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为3700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不超过3年。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单位不提供食宿,出差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4年 4月 10日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 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隆阳区金山路16号405室)。联系人:段老师 0875-219101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处理、计算机操作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者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确定拟聘对象。按照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结果,体检结果(拟聘人员自行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政审不通过者不予聘用,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公示。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638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标签: 招聘 保山市 人员 面试 报名 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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