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在州就业局从事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
二、薪资待遇
面议。
三、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为人正派;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3.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
5.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恩施州就业局3楼310办公室(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
3.联系电话:0718-8291103,18871830878; 联系人:孔小英。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写《恩施州就业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登记照两张、近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或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
5.注意事项: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测试方式
测评采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测评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七、聘用
依据测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八、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恩施州就业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年4月11日
标签: 体检 恩施州 聘用 人员 就业局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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