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部部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名单且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扫描或拍照后作为附件发送邮件至czdp@mof.gov.cn,邮件主题需为:确认参加面试+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最新手机号。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扫描或拍照后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czdp@mof.gov.cn,邮件主题需为:放弃参加面试+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计入财政部招考诚信记录。
三、心理测评
面试人员均需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有关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测评时间及方式将通过手机短信和邮件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4月18日至19日进行。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下午13:00前签到候考。对未按上述规定时间签到候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4。
(二)面试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丽苑街9号,位置示意图见附件5)。考生统一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西南门凭身份证入场。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考察有关安排。
定于4月23日在京体检,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注意休息和清淡饮食,并合理安排行程。
具体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核实身份,请考生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凡身份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近期,我们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相关信息,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我们变动情况,未及时告知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确认书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4.面试场次安排
5.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24年4月11日
标签: 面试 附件 考生 体检 资格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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