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蓝溪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

上杭县蓝溪中心卫生院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名35周岁以下、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的合同制收费员,要求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19日17:00,采取现场报名形式,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复印件,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招聘将采取面试形式择优录取,通过面试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享有合同制人员福利待遇。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我院日常工作需要,卫生院收费岗位人员紧缺,急需补充人员,经院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向县总医院提出申请,同意我院自行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收费员1名,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收费员1名,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学历:全日制中专(高中)以上,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报名方式及携带材料

1报名时间

即日起-4月19日下午17:00止。

(正常上班时间8: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上杭县蓝溪中心卫生院院4楼院办室(蓝溪镇蓝溪村市场南路120号)

0597-3985028

刘女士:18250380403

3报名方式及要求材料

1.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院办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院办室报名;

2.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考试安排

1考录形式

岗位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择优录取。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录用办法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合同制相关程序进行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及管理

1.医院按“上杭县蓝溪中心卫生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有关合同制聘用手续,并给予合同制人员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标签: 聘用 合同制 报名 人员 00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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