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象山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招聘1名编制人员,专业要求会计学相关,学历本科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报名时间为4月18-19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笔试时间为4月2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后,按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体检合格后,择优考察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补充象山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17〕40号)和《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3.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8:30时—4月19日17时。

报名方式:此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点击登录报名网址(http://bm.gongzhaozhao.com/vm/mn4TjNw.aspx)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9387464,王老师。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若为县属国企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应接受资格审查,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此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象山人才网官微上公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第二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和资格复审

领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8:30—4月25日17:00。

领取地点:象山县南部商务楼1号楼404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①身份证;②毕业(学位)证书;③会计资格证书;④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⑤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等相应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含一定比例综合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该试卷考生最高得分×70%。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若提前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不参加面试的书面确认书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象山人才网官微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官微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387464,监督电话:0574-89386360(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四)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象山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标签: 笔试 录用 面试 体检 招聘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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