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限制在18至35周岁。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26日,线上线下同步报名。招聘岗位详情见附件。符合条件者需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试用期3个月,月薪3281元,转正后月薪3781元,享受高温津贴、交通补贴等福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琼人发〔2021〕146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现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三)坚持原则,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其他报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限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须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职业的未就业人员:①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等);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男50岁以下);③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⑤完全失地农民;⑥随军家属;⑦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危机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四、薪酬待遇

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应发工资3281元/月(含个人应缴的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另按照有关规定每年4-10月发放高温津贴300元/月,享受下乡交通及误餐补贴和出差补助等;转正后应发工资3781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另按照有关规定每年4-10月发放高温津贴300元/月,享受工会福利、下乡交通及误餐补贴和出差补助等。

五、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6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线上线下报名同时进行,线上报名邮箱:danzjtj@126.com;

3.线下报名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地路10号5楼510办公室;

4.联系电话:0898-28829563。

六、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应聘;

2.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扶贫手册、残疾证等证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5)个人简历。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及报名人员的资格,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八、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短信或电话通知)。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延误面试责任自负。

九、体检

通过面试的拟聘用人员按用人单位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参加面试、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

附件2: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标签: #报名 #人员 #招聘 #岗位 #公益性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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