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高质量开展好“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持续引进优秀医疗人才,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市卫生健康委拟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才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至40(含)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含)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含)以下(1979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详情以计划表为准。
(四)2024年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目录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20日
4月12日上午(9:00—12:00),牡丹江医学院。
4月20日上午(9:00—12:00),齐齐哈尔医学院。
(1)报考人员可在招聘会当日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其它时间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医疗机构人事科现场报名。
(3)不能现场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所有材料原件以PDF形式报到指定邮箱。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24日
(1)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南环路与窑地路交叉口处西100米
联系人:侯春莹 联系电话:15663937631
报名邮箱:zhi19650623@126.com
(2)双鸭山市口腔医院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滨水东路与民安东大街交叉口
联系人:卢丹 联系电话:13766670918
报名邮箱:syskqrsk@126.com
(3)双鸭山市精神病防治院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南环路与窑地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18945188787
报名邮箱:sysjsby@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附件4)。
(3)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6)《考生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时间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用人单位按照各岗位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适当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并发放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未按期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招聘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比例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比例2: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核与政审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拟聘用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录用人员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四、政策待遇
对“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期间纳入双鸭山市级人才招聘计划且被录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及《双鸭山市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等文件落实相关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标签: 面试 双鸭山市 招聘 聘用 岗位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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