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芜湖繁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普通工作人员,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为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普通工作人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招聘原则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并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服务,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企业人才队伍,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普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招聘普通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审批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依次进行。

各环节信息在繁昌区政府网(https://www.fanchang.gov.cn/)、“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到198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3.报考年龄、专业、学历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6.失信被执行人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最后将上述材料及本人电子照片、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报考需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一同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1975731509@qq.com)。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1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区人才发展集团会同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应聘岗位的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岗位选聘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选聘计划。经招聘单位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岗位选聘数比例不低于2:1。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者在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20:1,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等于20:1,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资料分析,写作。

《笔试准考证》将在笔试前5天通过考生所提供的邮箱发送给每位考生,由考生自行打印带到考场,考生不得自行修改《笔试准考证》上已登记的信息,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谈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按20: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追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综合素质测试根据需要,可由考官在现场追问一个专业性问题,以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了解。

专业测试设定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和聘用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将在面试前5天通过报名者所提供的邮箱发送,由参加面试的对象自行打印带到面试地点,面试对象不得自行修改《面试通知书》上已登记的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本次招考流程将在体检前对入围考生的工作经历等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准备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其他报名信息与公告要求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和考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区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普通工作人员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区人才发展集团会同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将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相对应区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薪酬待遇执行。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其它事项

考试成绩结果保留1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期间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553-7870258(区人才发展集团)

咨询电话:0553-7861160(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

监督电话:0553-78701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才发展集团、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1: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芜湖市繁昌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芜湖市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报考 笔试 繁昌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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