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招聘食堂炊事员公告

紫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食堂炊事员,要求年龄18-50周岁,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应聘者需具备3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持有厨师资质等级证书者优先。报名及报名所需材料详见具体公告。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聘用人员可享受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和试用期等。有意者请于指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提交至报名地点。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紫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炊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关食堂炊事员1名(夫妻二人也可)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7日至2006年4月7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政治素质较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注重团队精神,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有健康证;

5.熟悉菜品制作,有3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且持有厨师资质等级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工作内容

1.负责机关食堂的一日三餐烹饪工作及接待餐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持食堂厨房的清洁卫生。

2.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二)报名地点

紫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主任

联系电话:0915—4418100;0915——4422215。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等级厨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

(一)简历筛选

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根据简历情况进行筛选,通过筛选的进入后续环节。

(二)面试

与应聘人员进行深度面谈,全面了解相关情况。

(三)技能测试

面试合格后,进行技能测试及试岗。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录用人员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要求录用人员进行指定身体项目检查)。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保障

1.工资面议;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享受员工体检、人身意外险、法定节假日双休等福利待遇。

标签: 录用 食堂 招聘 报名 复印件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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