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岛镇政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共招聘3名森林消防员,主要从事森林防灭火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为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身心健康,无影响此项工作的疾病;
3、无犯罪记录;
4、退伍军人优先;
5、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已取得政府雇员身份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5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洋岛镇政府117室;
3、报名电话:39373337;
4、所需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驾驶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反应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报名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39375757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或微信群的公告信息,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标签: 聘用 人员 招聘 报名 应聘 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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