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公安局
自贡市司法局
关于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公安系统职位及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本次招录进入体检人员共计105人,其中法院系统37人、检察院系统18人、公安系统34人、司法系统16人。请考生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点击“成绩查询”,查询是否进入体检。
二、体检内容
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公安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在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安排
(一)报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06:40
(二)报到地点: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新城板仓大道中段2号)
(三)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1.出示证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2.提交资料:填写完毕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和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其中一张由考生自行粘贴在《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报考职位编码及本人姓名)。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请考生做好准备,预计每人600元左右(现金支付)。
五、相关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工作。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到地点,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跟随、陪同体检。
(二)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有使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佩带适合的助听装置;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四)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公安局
自贡市司法局
2024年4月9日
标签: 体检 录用 公务员 自贡市 考生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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