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华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宜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食堂勤杂工1名,须为宜兴常驻居民,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年龄60岁以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报名时间为4月9日至12日,需提供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并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面试,合格者体检后聘用。聘用人员为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月薪约2500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部食堂勤杂工(劳务派遣)岗位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宜兴市常驻住所。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文化程度为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自愿服从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食堂的工作岗位分配。

7、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12日

报名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东路77号华宇人力

宜兴市华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18921318003

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1张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入围人员,通知到人。

2、考试聘用。由宜兴分中心等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再按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聘用。对于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考察、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均采取合同制管理方式,试用期1个月,合格者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月薪在2500元/月左右。

二0二四年四月九日

标签: #聘用 #报名 #宜兴市 #人员 #资格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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