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公安局拟聘用25名警务辅助人员,包括陈昌鸿等。公示期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署真实姓名和地址,邮寄或送达灵山县公安局政工室。群众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灵山县公安局
2024年4月8日
附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陈昌鸿、韦贤志、刘廷旺、韦子淇、苏安波、吴智锋、温伟宇、骆炳材、黄应健、李开南、谢雍政、廖达兴、劳厚艾、苏日光、黄光煜、王铭、黄荣铵、陈以源、刘祥岚、侯强志、李治湖、刘韬昌、张森才、利世辉、叶茂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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