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进程,定于2024年4月11日-12日,对进入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范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4月11日-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学院路校区二楼报告厅201室(滕州市学院东路2036号)
三、资格审查材料
1.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提交《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材料中使用的所有照片均须为同底版照片)。
2.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的现所在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内容应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8日。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等级证等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且不再退回。材料按附件的顺序整理,并填写有关信息,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四、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上午9时,届时不再递补。递补情况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附件: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标签: 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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