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省属监狱单位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省属监狱单位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省属监狱单位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证件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考冀东分局、石家庄监狱单位职位考生

4月12日:审核冀东分局A至F职位、K职位,石家庄监狱A至C职位、G职位。

4月13日:审核冀东分局其余职位,石家庄监狱其余职位。

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报考冀东分局、石家庄监狱单位职位考生原则上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审核。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安排时间范围内参加审核的考生,可随到随审,最晚不超过4月13日17时30分。

(二)报考其他监狱单位职位考生

4月12日至13日均可进行审核。

二、审核地点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遣送转运站(石家庄市新华区朝霞街9号。石家庄火车站乘9路、62路公交车,友谊公园站下车,沿新华路西行200米转朝霞街北行200米路东)。

三、审核对象

报考河北省司法厅招录职位且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

如考生放弃证件审核,请于4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发送至hbsftrsc@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放弃证件审核资格(用人单位+职位名称+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证件审核资格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四、审核材料

考生须按照招录公告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完整填写表头个人情况,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不影响证件审核。如学校采取网签方式,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需将网签流程图<含本人信息界面>打印并加盖校级就业部门或学院公章);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的,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写明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

4.证明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役证》等材料;报考“张家口、承德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材料)。

(二)其他毕业生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本人非河北户籍的,须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生源地或亲属户籍证明材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须提供;

4.证明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役证》等材料;报考“张家口、承德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

(二)证件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出具的证明等,原件由工作人员留存,请考生提前复印)。

(三)审核期间,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进入审核现场,陪同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入内。进入审核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指引参加审核。审核结束后,迅速离开审核现场,不得逗留。

(四)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如发现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证件审核、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1-88607709、88607747(工作时间)

 附件:放弃证件审核资格声明(点击下载).doc

标签: 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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