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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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海区人社局龙海区财政局《2021年漳州市龙海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龙人社〔2021〕35号)、漳州市人社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漳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人社〔2017〕269号)文件规定,现将龙海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益性岗位及人数计划

本批次计划招收公益性岗位2人,主要从事保洁员岗位。具体岗位安排如下:

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2名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8)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后,可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四、岗位待遇

由用人单位制定,不低于本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五、聘用管理

经审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15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漳州市龙海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4年4月9日

标签: 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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